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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2-0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政治与公共管理系本次聘期考核后的全员聘用工作,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按照“稳定、调整、巩固、完善”的基本思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系部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全员聘用工作。

组  长:刘建敏(系党总支书记)

成  员:张  琳(系党总支副书记)

刘亮亮(系副主任)

三、实施范围

全系在职在岗教职工(含招聘人员)。按照学院核定的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岗位设置,包含21个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1个教学秘书岗位、1个行政秘书岗位、2个实验员教辅岗位、5个辅导员岗位。

四、任职条件

(一)聘任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具有国家和我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竞聘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根据学院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政治与公共管理系竞聘岗位包括系团总支书记1名、专职组织员1名,实验员教辅岗位2名,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岗位各1名。系团总支书记竞聘工作由学生处组织,专职组织员、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岗位、实验员教辅岗位等均由政治与公共管理系组织。

1. 专职组织员

组织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②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业务能力:熟悉职业教育法规、政策及教学管理规定, 掌握教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教学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④协调能力:能够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问题,协助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⑤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为教师、学生提供帮助,主动做好党籍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2.教学秘书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教务处指导意见,教学秘书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②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业务能力:熟悉职业教育法规、政策及教学管理规定, 掌握教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教学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④协调能力:能够协调教师、学生及各部门之间的教学事务,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有效安排教学资源,如教室、实验室等。

⑤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为教师、学生提供帮助,对工作负责,能够认真处理每一个教学细节,确保教学质量。

3.行政秘书岗位聘用条件

行政秘书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②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业务能力:熟悉行政事务相关管理制度,能够熟练运用行政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④协调能力:能够协调教师、学生及各部门之间的行政事务,确保行政活动顺利进行。

⑤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为教师、学生提供帮助,对工作负责,能够认真处理每一项行政事务,确保系部工作正常运行。

4.实验员教辅岗位聘用条件

实验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②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业务能力:负责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实训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操作技能。

④协调能力:能够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准备和开出实训,协调教师、学生及各部门之间的使用,保证实训教学任务按计划完成。

⑤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为教师、学生提供帮助,对工作负责,协助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指导工作。

六、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上午9点——11点。

(二)报名地点:综合管理楼B座303室,电话:87115260。

(三)竞聘方式与时间:竞聘人员超过岗位数量,由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全体教职工于2025年2月9日下午14点进行面试打分,拟定聘用人员。

七、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一)为确保学工队伍的稳定,辅导员(含公寓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转聘到其他岗位。

(二)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如多于竞聘人员,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原则上不再按比例分配名额;如空缺岗位少于竞聘人员,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相应系列符合聘用人员范围内的人数比例,结合上次聘用指标结余情况分配名额。此次分配名额小数部分未进位整数的在下次聘用时累积计算使用。

(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之间转岗聘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聘用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1〕2号)要求组织实施。

(四)因职务晋升需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本次聘用不符合“双肩挑”岗位的人员,自愿选择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八、本方案由系部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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